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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清晰一般化妆品存案处理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
各省级局应当严厉依照《法令》《方法》等要求,必须在5个作业日内向社会揭露产品存案有关信息。
各级监管部门展开监督查看作业中,发现已存案一般化妆品存在存案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提交虚伪存案材料、存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景象的,应当依照《法令》《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予以查办。
各省级局应当加强化妆品监督处理法规的训练和宣贯,催促辖区内企业实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辅导企业安排一般化妆品存案作业。
在新的化妆品监督处理法规施行、新旧一般化妆品存案渠道联接的时期,各省级局要实时了解把握企业在存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讨处理,予以回应,并按程序陈述有关状况。
依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企业需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就事大厅注册账号后,绑定新系统处理事务,具体操作流程见《化妆品注册存案信息服务渠道上线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