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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清晰一般化妆品存案管理作业有关事项的告诉

时间: 2024-04-20 06:10:28

  《化妆品监督管理法令》(以下称《法令》)、《化妆品注册存案管理方法》(以下称《方法》)已正式施行,化妆品注册和存案作业有序展开。依据一般化妆品存案管理作业的运作状况,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清晰如下:

  一、严厉执行法规要求。依据《法令》《方法》规则,一般化妆品存案人提交存案材料即完结存案,产品可上市出售。

  二、严厉规范存案信息揭露。各省级局应当严厉依照《法令》《方法》等要求,必须在5个作业日内向社会揭露产品存案有关信息。

  三、严厉查办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展开监督查看作业中,发现已存案一般化妆品存在存案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提交虚伪存案材料、存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景象的,应当依照《法令》《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予以查办。

  四、加强法规宣贯,执行企业主体职责。各省级局应当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的训练和宣贯,催促辖区内企业实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辅导企业安排一般化妆品存案作业。

  五、加强调查研讨,及时处理问题。在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施行、新旧一般化妆品存案渠道联接的时期,各省级局要实时了解把握企业在存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讨处理,予以回应,并按程序陈述有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