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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存瓶区附近存在非防爆电气设备及线路、施工船舶应急消防泵无法启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发现违规吊装施工本期《安全隐患曝光台》收到来自电力、海事、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发来的督查报告,这些领域内的安全隐患亟须整改。
存在隐患:1月15日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在状元岙水域对施工船舶“中川xx”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发现该船存在应急消防泵无法启动、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对机舱预释放报警故障等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执法人员判定该船存在安全隐患,当场对该船进行滞留,禁止其离港。
存在隐患:乐清市南岳镇疏港公路某建设工地部分区域位于500千伏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检查当天,督查人员发现该工地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水管的吊装施工,吊车吊臂已接近带电导线安全距离。由于本次施工未向电力部门报备,吊车操作人员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临近带电导线作业,极有可能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点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网(安监/3)481-2022)第十一条规定,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定性为较大安全隐患。随后,督查人员现场立即制止吊装作业,并监护吊车司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吊装作业。
存在隐患:督查组发现,南田镇供应站与西坑供应站毗邻存瓶区的板房内,设置了监控视频、泄漏报警控制器等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8.0.6条第5款“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住建部《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5条第4款“燃气厂站内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仪表装置,不具有与该区域爆炸危险等级相对应的防爆性能”,存在重大隐患。据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自发现这一隐患后,这两家供应站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将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迁移至新设的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