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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3.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
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方式、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在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以归还或提前归还。公司2022年度的融资计划,授权由董事长胡德兆、董事兼总经理胡明聪、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义组成的融资领导小组,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公司2021年已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82.21亿元到期时,将办理延续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徐州汇能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汇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其中本次预计为浙变电气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预计为徐州汇能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2 年度白云电器按合并报表范围的口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及全资孙公司徐州汇能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浙变电气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为徐州汇能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2022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各自的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每一笔担保,办理必要的手续,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的各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
鉴于浙变电气及徐州汇能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公司为浙变电气及徐州汇能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经营范围:电器设备、电力自动化仪表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销售、安装;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徐州汇能的资产总额为4,781.99万元,负债总额为3,713.96万元,资产净额为1,068.03万元,营业收入为3,439.79万元,净利润为-54.02万元。
4)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凭有效《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营);变压器站建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变电气的资产总额为74,929.07万元,负债总额为73,779.39万元,资产净额为1,149.68万元,营业收入为29,957.82万元,净利润为-5,986.74万元。
公司与浙变电气及徐州汇能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需要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根据下属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的有序开展,能满足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5%,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1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5,392,544.22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5,301,041.57元,计提信用减值20,091,502.65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5,392,544.22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392,544.22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德兆、胡明聪、胡德宏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明光、胡合意、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胡德才回避表决。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所确定条款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未实际发生,且部分工程项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际开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与各关联方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也相对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关联方资产及财务情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商品销售及采购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定价策略:对于日常业务,本公司每年与上述关联方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或《OEM合作协议书》等,双方参考该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各类商品的采购基准价格,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对采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部分规模较大的项目或特殊项目及偶发性项目,在项目投标前,双方以中标为目的进行询价并达成意向,并增加合理利润进行投标。
总体而言,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交易,会因年度采购总量、与关联方之间的地理位置较近(运输、包装、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费用的降低能带来采购价格、且不发生营销费用)等原因,在同等参数产品的定价上与非关联方之间相比较,存在5%-10%之间的价格差异。
基于公司与各企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和业务分工,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内部优势资源,降低产品成本,稳定产品质量,不断巩固市场,交易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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